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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2-12-03 09:05:50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睢县法院自11月20日起深入开展了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并采取八项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睢县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统计、材料报送、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指标。新收“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春节前案件办结率达100%;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新收的涉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调解结案率不低于60%(含撤诉),巡回审判率不低于70%。并明确活动期间,各业务部门每周报送活动信息素材不少于1篇,每月撰写并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在市级以上载体发表宣传文章不少于2篇。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作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坚持做到当日立案,并在立案庭及各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尽可能地缩短立案周期。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适度放宽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标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同时,整合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资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审理、执行专门合议庭,集中优先办理,确保案件快审、快执、快结。

    四是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坚持到工地、工厂、社区现场开庭,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诉讼。并将调解贯穿于诉前及案件立、审、执全过程,切实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履行率。

    五是实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活动期间,每名院领导参与办案至少1件,相关业务庭长参与办案至少2件。同时,充分发挥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网络影响力,每个业务庭要选择1件典型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予以庭审直播。

    六是建立每周活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通报内容包括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宣传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三个方面。

    七是加强协调联动。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积极争取县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仲裁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并注重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扩大宣传,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八是严格奖惩。以审结、执结案件数、结案率、调解结案数、调解率、宣传信息采用数、案例报送情况等为参数,在活动结束时进行绩效考核。对于未完成活动基本指标的部门,部门负责人要向党组写出书面检讨;对于完成活动办案指标及信息素材报送的业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及一定的现金奖励,同时评比出活动优胜单位1个和先进个人3名,作为先进单位及个人人选向中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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