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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终不悔

记睢县法院河堤法庭庭长刘丰波

  发布时间:2012-10-11 09:37:01


    在中原水城睢县,有这样一位深受百姓称颂的人民法庭庭长。他自2004年通过全省公开招考进入法院系统后,始终扎根在基层法庭工作,他每年办理案件近200起,其中调解结案近130起,他所办理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所撰写的 《民事审判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等文章先后被《中国法院网》、《民商法律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网站采用、转载,他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12年被商丘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他就是睢县法院河堤法庭庭长刘丰波。

                                              率先垂范 秉公办案

     作为基层法庭庭长,刘丰波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司法价值观,用正确的思想、先进的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在办理案件时,他总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公平、公正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河堤法庭管辖的白楼、河堤等乡镇是睢县包工头最多的乡镇,农民外出务工的很多,一些包工头不按时给付农民工工钱,一些农民工受了工伤后得不到赔偿。每年河堤法庭受理此类案件最多,对这类案件刘丰波坚持快审快结,大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他所办理得刘景库诉秦某雇员受害赔偿一案,原告刘景库腿部受伤致残,被告仅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对原告的伤残赔偿金等拒不赔偿。刘丰波带领书记员多次给被告释法析理,运用换位思考等多种方法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被告终于同意赔偿并将3.5万元赔偿金送到法庭。为让原告尽快拿到赔偿款,刘丰波不顾已临近傍晚立即驱车20多公里将赔偿款送到原告家中。原告接到赔偿款后,感动的热泪盈眶,临别时执意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送了法官很远、很远。

                                            倾情调解  心系群众

    “老百姓就是我们的父母,当事人就是我们的亲人”。在审判工作中,刘丰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对群众充满感情,化解了多起纠纷。尽最大努力从快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河集乡雍楼村的张明志与马文新土地纠纷一案,双方纠纷长达10年之久,经过了多人审理,都没有解决问题,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他接手案件后,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释法析理,最终说服了原、被告双方,在他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十年纠纷,一朝化解。近几年刘丰波主审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

                                          扎根基层  敬业奉献

     多年来,刘丰波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基层法庭工作中。面对法庭案件多、工作任务重的情况,晚上八、九点下班,休息日加班,对他是家常便饭,因为每年扣除节假日,能够用于办案的工作日不到200天,他所负责的河堤法庭每年审结的案件将近200件,平均每一个案件只有一天的时间,在这一天的时间里,正常的案件需要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开庭、合议,还有很多案件需要勘验、审查管辖权异议、审查中止申请、追加当事人等等。这么多工作如果没有合理安排,不加班加点,根本完不成。他每年至少要开100多个庭,复杂的案件甚至要连续开三、四天,为了提高效率,他把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安排在一起,最多的一天,安排了五个庭审。持续的长时间的坐庭,使他的小腿时常淤肿,但他没有因此而休息一天、耽误过一次庭审。上班时间工作安排的满满的,而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批只能在八小时之外。很多案件法律文书的审阅都是在晚上8点以后进行的。为了工作,他牺牲许多业余时间,也愧对了许多亲情。女儿从上幼儿园到小学,他都很少有时间接送。孩子已经习惯于他的加班、出差、在家工作。女儿在他生日那天写的贺卡上的话就是希望爸爸别那么忙,多休息,别那么累,多陪陪妞妞。

    作为新时期扎根于基层法庭的法官的代表,刘丰波冷静、公正、深思、慎言,全心全意服务于群众,无愧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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