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讯 亲人们为纪念先辈,想好好操办尽孝心,只因意见不合,便大动干戈,让人惋惜。8月7日,睢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亲人间因操办丧事意见分歧发生厮打的案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培管制六个月。
王某培同王某系叔伯兄弟,2011年11月7日晚上8时许,王某培与其父亲在王某家中同王某及王某的父亲共同商量为其爷爷操办过世十周年的相关事宜。协商期间,双方因意见分歧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厮打,王某培用拳头将王某的鼻子打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鼻骨骨折和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本案起诉之前,王某培主动赔偿了王某的经济损失11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已经谅解,表示不再追究王某培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培同被害人因民事纠纷发生打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培是在亲属之间因操办丧事打架,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别于其他恶意伤害犯罪;被告人王某培诚恳认罪悔罪,可予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与人相处,特别是亲人间,有些事难有对错,针尖对麦芒,不如多几分宽容,少几分计较;多几分理解,少几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