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27日,睢县人民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在该院六楼会议室收听收看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主讲,他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情况,立法机关如何把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阐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和决心,为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为贯彻学习好此次会议,该院在会议召开前就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材料,并将材料印发给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院长王养庆带领大家认真记录每一个要点,并通过此次会议更加深入体会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立法精神;会后,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以此次会议为起点,进一步学习总结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修正案所体现的法治精神人权保护精神贯穿于整个刑事审判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着力实现法律规制与引导作用的统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有力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扎实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