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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大四项措施保障法官依法行使职权

  发布时间:2009-05-25 19:55:01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睢县人大认真支持监督落实《法官法》关于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各项要求,想方设法支持法官享有各项权利,依法充分独立行使审判权,为法官发挥职能作用起到积极作用,受到法官拥护和社会好评。

    一是监督检查法院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工作,突出法官审判主体地位。引导法院实行法官与其他人员分类管理,将审判辅助性事务和行政性事务从审判工作中分离出来,使法官能够摆脱繁杂琐碎事务,专心致志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审判规律的依法独立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职权,凸显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支持改善法官工作条件。建议政府为法院拨付经费,解决实际困难。通过努力,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不断加强。几年来,睢县法院除审判综合大楼投入使用外,还先后有3个基层人民法庭办公楼达到最高法院要求的标准,同时,法院的交通、办公、通讯设备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为法官公正高效办案提供了物质支撑。

    三是支持法院加强法官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法院利用有限资金雇佣保安人员维护办公、庭审秩序,在审判和接待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装备安检设施,防止法官遭受人身侵害,。同时,严厉制裁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行为。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一名村干部无理殴打法官,在县人大的支持下,公、检、法密切配合,使该村干部受到刑事处罚,维护了法官的正当权益。

    四是支持监督法官依法履行职责。要求法院分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一年两季述职,中层正职年底述职,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始终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抵御来自各个方面对审判工作的不法干扰,有力支持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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