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网讯 在2月22日上午商丘中院组织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睢县法院被授予“先进基层法院”,受到商丘中院的隆重表彰。
2011年,睢县法院在省市法院指导、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突出业绩。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商丘中院党组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11年度绩效考核规定,对睢县人民法院等年度工作先进基层法院予以表彰,并下发商中法【2012】4号文件,号召全市两级法院以睢县法院等先进集体为榜样,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为商丘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在2月22日的会议上,睢县法院河堤人民法庭被记集体三等功,河集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市法院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一庭被授予“全市法院调解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另有刘丰波、段冬梅、杨荣芳、李相龙、梁锦学、冯传庚、徐波等7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或被授予全市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一并受到中院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