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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项措施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1-12-12 08:40:32


    睢县法院为提高执行和解率,采取以下四项有力措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做到“三掌握”。即每一个执行案件要掌握案情,适时促成和解;要掌握法律,依法促成和解;要掌握当事人心理,准确促成和解。

    二是做好信访接待。采取边接待、边做和解工作的做法,在听取情况的同时释法明理,及时指出来访人的错误认识,多做和解工作。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执行线索及时与执行员沟通,制定执行方案,检查督促落实,以有力的执行取得当事人信任,缓解当事人抵触情绪,力促执行和解。

    三是完善执行机制。完善案件定期汇报督查督办制度,对近年来信、来访的案件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推动执行案件规范执行;建立案件来信、来访督办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包案到人、责任到人;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四是尝试新执行方式。由专人负责在金融机构统一查询涉及金钱给付的案件,一旦发现存款报请领导批准,立即采取措施。扩大查询银行的范围,避免遗漏银行,达到节约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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