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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六项措施扎实推进第三次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2 14:54:23


    睢县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岁末年尾大批农民工离城返乡之际,睢县法院开展了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并采取六项措施,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统一协作、相互配合。

    二是明确责任目标。活动期间,对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其中调解结案率不低于40%,巡回审判率不低于80%,剩余案件春节前全部办结;对于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对于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各业务部门每月撰写并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1篇,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三是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既包括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务报酬案件,也包括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各业务部门对此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并查清案件情况、分析拖欠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切实加以解决。

    四是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工作。由立案庭负责设立导诉台,帮助引导农民工依法诉讼,同时大力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网络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缩短立案周期,节假日立案及上门立案率不低于20%。

    五是整合资源,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各业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审理、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门合议庭,并着力强化能动司法,对农民工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相关证据,并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耐心做好思想疏通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履行率,做到案结事了。

   六是设立活动信息专刊,加强活动信息宣传工作,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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