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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蒸发”十一年 新疆落网获重判

  发布时间:2011-10-08 16:57:44


    睢县法院网讯  强奸她人后潜逃新疆十余年,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然而,法网恢恢,最终被抓获归案,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10月8日,被告人张某某因强奸罪被睢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2000年5月31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发现被害人陈某某一人在自家菜地里看菜,不顾被害人陈某某反抗,将被害人陈某某拉到菜地旁边的麦地里强奸,造成被害人陈某某处女膜裂伤。尔后被告人张某某长期潜逃新疆,直至被抓获归案。

    睢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峰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陈某某处女膜裂伤的后果。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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