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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产父子反目 重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1-09-29 08:10:33


    睢县法院网讯  9月28日,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成功处理一起八旬老汉状告儿子扒其房屋的侵权案,一对老父子又重归于好,一起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原告石金生是睢县白庙乡石屯村人,今年81岁,育有五男二女,按农村人的说法,是最好的命了,本该尽享天伦之乐的他竟遇到了一个让他十分闹心的烦恼事,他的大儿子石贵法(已经60岁)以家产分配不公为由,与老父亲闹起了纠纷。更令他想象不到的是:2011年2月26日,在他去女儿家走亲戚时,石贵法竟趁其不在家之际,将他的三间房屋扒掉,致使原告无房可住。原告认为儿子大逆不道,不尽孝道,伤心不已,遂将不孝之子告上法庭。

    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法官赵长勇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具有特殊性,不能一判了之,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要消除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最好能让原被告和好,使原告在有生之年能感受亲情的宝贵。于是,赵长勇法官和书记员一道深入到石屯村,给双方做工作。由于双方年龄较大,思想一下转不过来,赵长勇法官联系白庙司法所的所长和村委干部一起给原被告做工作,发挥他们的人缘、地缘优势,借用舆论的压力,使被告接受调解,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给老父亲承认了错误,给老父亲安排了所需的房屋。老爷俩又重归于好,一场家庭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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