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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二年 13名被告人悉数被判 费尽艰辛 60万赔偿金全额到位

  发布时间:2011-09-27 15:48:49


    随着第13名被告人蒋文涛被判刑及民事赔偿的履行,被害人杨玉芝因儿子被打伤、赔偿不到位而到处上访告状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9月27日,被告人蒋文涛因聚众斗殴罪被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7年1月28日晚,被告人蒋文涛伙同蒋运强(已判刑)、蒋松华(已判刑)、蒋光磊(已判刑)等人在蒋云强家打扑克。期间,蒋运强接到蒋三军(已判刑)的电话,蒋三军告诉蒋运强在睢县东关富亿香港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被人打了,让蒋运强等人过去打架。蒋运强接电话后,便和被告人蒋文涛、蒋光磊、蒋松华、蒋军计(已判刑)、蒋永强(已判刑)、蒋海根(已判刑)、王亚峰(已判刑)、、逯坤(已判刑)来到富亿香港科技有限公司门口,与蒋三军、蒋军令(已判刑)、蒋海港(已判刑)、蒋正伟(已判刑)会合后,被告人蒋文涛持木棍伙同蒋三军、蒋海港等人,冲向该公司门卫室以及门卫室旁边的汽车修理部,将富亿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保安赵建以及在门卫室旁边说话的汤鲲鹏、黄伯鹤、田保良打倒在地。打人后,蒋光磊驾驶机动三轮车带着被告人蒋文涛等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赵建的伤情构成重伤。

    案发后,13名被告人外逃,被害人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70000余元,被害人母亲杨玉芝因罪犯外逃、得不到赔偿而长期去睢县县委、人大等处上访。直至2008年10月18日,终将被告人蒋三军、蒋军令、蒋海港、蒋运强、蒋光磊抓获归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蒋松华、蒋军计、、蒋永强、蒋海根、蒋正伟、王亚峰、逯坤、蒋文涛先后投案自首。2009年1月,因被告人蒋三强无赔偿能力被睢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余十二名被告人也分别以聚众斗殴罪被判了刑,同时分别赔偿被害人赵建经济损失5万元,并履行完毕。

    至此,这场因聚众斗殴引发的恶性伤害案件,终于尘埃落地。被害人赵建的母亲杨玉芝动情地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感谢法官,感谢政府,是你们帮我们要回了赵建后半生的生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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