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网讯 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创建,组织卖淫等丑恶现象为人们所不齿。然而,管某某为贪图享受、牟取暴利,竟干起了组织卖淫的勾当,最终落了个获刑并罚金的下场。9月26日,被告人管某某因组织卖淫罪,被睢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09年11月至12月份,被告人管某某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卖淫女路某、高某等四人在睢县某商务会馆进行卖淫活动,并从嫖资中提成谋利。
睢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管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组织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鉴于被告人管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被告人管某某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本院决定对被告人管某某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管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