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睢县人民法院少年庭以建立健全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案件审理机制为重点,采取六项措施,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切实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截止9月25日,该庭所审理的17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上诉、缠诉,无一信访,其中判处缓刑的11名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
一是在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不公开审理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给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等方面造成沉重负担,尽量将诉讼审理给未成年被告人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前联合地方关工委、妇联、共青团、律协等社会团体组织,或聘请社会调查员,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及悔过态度等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找准挽救被告人的着眼点和感化点。
三是庭审中全面推行“圆桌审判”方式,缓和庭审气氛,避免过激言语,拉近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官、公诉人的情感距离,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
四是规范法庭教育制度。建立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特邀帮教员、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的立体式教育机制,把法庭变成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法制观的教育课堂。在审判中坚持寓教于审、双重保护、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和处罚轻缓的原则,切实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并积极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教育挽救失足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使少年审判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四不”原则。即可不定罪的尽量不定罪、可不判处刑罚的尽量不判处刑罚、可判处轻刑的尽量不判重刑、可判处缓刑的尽量不判处监禁刑,对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尽量依法多适用轻缓刑罚。
六是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认真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坚持以真心教育、以爱心感化、以诚心帮助,促使其尽早走出犯罪阴影,重树生活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