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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多举措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16 11:10:07


    睢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睢县人民法院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院深入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规避执行案件,并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改善执行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王养庆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捍卫任副组长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局长刘公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二是明确范围目标。本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目标一是凡具备执行条件的超期案件全部执结,努力消除执行积案,二是严格执行期限规定,确保新收案件在期限内及时执结,防止新的积案发生。本次专项活动的范围是已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全部案件,包括已裁定中止执行、决定暂缓执行以及已发放债权凭证而终结执行的案件;活动清理的重点是已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未执结案件以及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件。

    三是积极宣传发动。5月10日,睢县法院召开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执行人员参加的活动动员会,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亲自住处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认真传达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视频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执行局将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对超期未结的执行案件逐案登记,特别是对过去已裁定中止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案件逐案排查,彻底摸清未结案件的底数,同时对未结案件分类排队,建立台帐,台账内容包括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名称、执行标的额、执行承办人员及现阶段执行情况等;对于排查出的执行积案,执行人员要逐案分析未结原因,逐案研究制定下步执行方案,限定执结期限,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强化检查监督。活动领导组定期从执行局报送的执行积案登记表中抽取案件进行检查,查明未结原因,督促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对查明存在消极执行行为的,责令限期执结并通报批评。并对专项活动实行半月通报制,每半月通报一次专项活动具体进展情况,对连续两次通报排名后2位的执行人员,予以提出批评,经批评后仍排名后2位的,予以岗位调整。

    五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首先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这次专项活动情况,对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重点企业的案件执行,提前向县委、人大汇报,争取领导机关对执行活动的支持;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活动中召开重大会议前,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参加。其次,充分发挥联动制约机制的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对那些有执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报请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对其在融资、投资、招投标等活动进行联合限制,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六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以简报信息的形式报告中院。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舆论谋体,广泛宣传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发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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