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睢州 | 刘龙顺:重阳节谈小说《桃花开在三月间》
法润睢州 第 35 期
桃花盛开,初心不改
——我是《桃花开在三月间》人物原型
刘龙顺,睢县法院河集人民法庭书记员。
读完《桃花开在三月间》,看着文中淳朴善良的得胜爷、莲花奶奶,一幕幕熟悉的法庭场景涌上心头,心中满是温热与感动。
有读者问,故事里的温情是不是艺术加工。其实,这篇小说最打动人的地方,全部来自我在河集法庭的真实工作经历。
老两口这辈子是第一次打官司,遭遇意外情况,记错开庭时间,电车没电。当时看着老人无助的样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作为法庭书记员,我的工作不只是记录庭审、整理卷宗、对接流程,更要多换位思考、体谅群众难处。当时我只是顺手给老人买了午饭,又联系法院南门对面的超市老板,恳请帮忙为电动车充电。
这些都是举手之劳,是我们基层干警本该做的小事,却让身处困境的老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当天下午,在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当场履行还款义务,老两口的养老钱失而复得,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最初,我只是把这件事当作普通工作案例分享,没想到,作者以此为原型,打磨出了《桃花开在三月间》这篇小说。
多年基层法庭工作,让我深深体会到,看似都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却连着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很多当事人不懂法、不会说、心里慌,他们愿意走进法院,是因为相信法律公正、相信司法为民。我们多一点耐心、多一份体谅、多一步主动,群众就多一份安心、多一份底气。
书记员的岗位平凡普通,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只有日复一日的坚守。今后,我会继续怀揣初心、心怀温情,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群众,把小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普通家庭,让每一次维权,都能迎来属于自己的春暖花开。
桃花年年如约盛开,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不变。今天正值重阳佳节,我一是希望广大老年群众都学会尊法学法,捂紧钱袋子、守好养老钱;二是祝愿广大老年人健康长寿,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