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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货款起纠纷,引导诚信促履约

  发布时间:2026-08-30 09:09:21


    8月29日,睢县法院董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百万货款返还纠纷案件。法官陈熙杰既体谅企业经营困境,又坚守诚信履约底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让一起僵持已久的商事纠纷圆满化解,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23年,甲公司承接某服务区广场、停车场地坪工程,为该项目分包施工方,案外第三方丙公司为案涉工程发包方。项目施工期间,丙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无力足额支付向乙公司采购混凝土的货款。为保障工程顺利推进、避免项目停工延误,甲公司主动代为垫付300万元混凝土货款,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乙公司。

    当时,三方达成协议,约定待丙公司具备全额付款条件、结清对应货款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垫付的300万元货款全额退还。后续,丙公司按约定足额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混凝土货款,但乙公司仅向甲公司退还了部分垫付款项,剩余款项迟迟未结清。2026年4月,经双方正式结算确认,乙公司仍欠付甲公司垫付款1375714.59元。

    期间,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沟通协商还款事宜,乙公司始终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付款,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睢县法院,要求其返还剩余全部垫付款项。

    案件受理后,董店法庭庭长陈熙杰、法官助理宋亚敏详细梳理案件脉络、核对账目明细,充分了解纠纷起因与双方诉求。陈熙杰考虑到该案属于商事纠纷,双方企业并无激烈对立矛盾,根源在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且判决结案耗时较长、易影响企业后续经营,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企业诉累,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8月29日调解现场,乙公司代表坦言自身难处:“我们非常清楚欠款事实,也认可还款义务,并不是故意拖欠款项。只是近两年行业行情波动大,公司现金流紧张,一次性付清百万余元欠款压力极大,实在难以实现。”

    针对双方诉求与实际情况,陈熙杰和宋亚敏耐心开展双向疏导,他们对甲公司说:“乙公司并非恶意赖账,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问题。希望你们能够体谅对方难处,给予一定的履约缓冲期,给企业留足生存发展空间。”

    同时,陈熙杰也对乙公司严肃释法明理:“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你们在足额收到发包方货款后,理应及时返还垫付款项,拖延还款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会损害企业商业信誉。”

    在陈熙杰、宋亚敏耐心调解下,双方代表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当场向甲公司返还货款30万元,剩余100万余元货款,自2026年9月起,每月25日前固定支付甲公司25万元,直至全部款项退还完毕。

    当场收到30万元货款,甲公司代表说:“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既帮我们追回了欠款,又给对方企业留了余地,这个结果我们非常认可。”乙公司代表也郑重承诺:“今后我们一定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期还款,绝不再次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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