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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睢州 | 睢县法院发布3起涉军维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8-01 09:40:39


    法润睢州 | 睢县法院发布3起涉军维权典型案例

    法润睢州 第 22 期

    军人戍守山河、保家卫国,军属默默坚守、扛起家事,维护国防利益与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睢县人民法院践行双拥使命、服务强军事业的重要政治职责。

    长期以来,睢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化解军婚、劳务、赡养、财产、涉军事设施等各类纠纷,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官兵急难愁盼。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以案释法作用,引导全社会尊崇军人、爱护军属、自觉维护国防安全,值此“八一”建军节之际,睢县法院梳理近年审结代表性案件,集中发布涉军维权典型案例,以公正司法筑牢军政军民团结根基,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案例1:现役军人张某诉皇甫某离婚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2021年,现役军人张某与皇甫某自由相识、相恋。2022年,双方自愿登记结婚,组建家庭,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和睦、生活甜蜜。

    因张某身负军人使命,需长期驻守异乡军营、坚守执勤岗位,无法兼顾家庭,夫妻二人长期处于异地分居状态。长期的山海相隔、聚少离多,导致双方缺乏面对面沟通交流,生活琐碎难处无人分担、内心思念与委屈无处倾诉,夫妻之间逐渐产生隔阂与误会。双方有限的远程沟通时常引发矛盾争执、陷入冷战。

    常年服役执勤身心疲惫的张某,受异地相守的负面情绪影响,主观误以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向睢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本和睦的军婚家庭陷入危机。

    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被告皇甫某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处理结果

    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足军婚案件特殊性,秉持温情司法、倾力护家的理念,充分考量军人戍边奉献、军属默默牺牲的特殊背景,未简单机械办案。

    考虑到原告张某远在千里之外服役,无法返乡参与线下调解,承办法官将调解重心放在留守家乡的皇甫某身上,通过上门谈心、耐心疏导的方式,充分倾听其委屈诉求,安抚其负面情绪。在平复被告情绪后,法官向其细致讲解军人职责使命、戍边奉献的意义,解读军婚的特殊性与珍贵性,逐步化解双方的隔阂与矛盾。

    经法官温情调解疏导,皇甫某彻底解开心结,深刻理解丈夫身为军人的责任与身不由己,重拾夫妻过往温情回忆。随后,皇甫某千里奔赴军营探望张某,夫妻二人久别重逢,所有误会与疏离彻底消解,夫妻感情重归于好。

    2025年6月15日,张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申请撤回离婚起诉。最终,该起军婚纠纷案件以原告撤诉、夫妻和好圆满结案。

    案例分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军婚情感纠纷案件,区别于普通民事离婚案件,具备鲜明的特殊性。从案件本质来看,双方当事人并无重大矛盾,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纠纷根源在于军婚固有的异地分居特性。

    一方面,军人张某长期驻守边疆、履职尽责,肩负保家卫国的重任,受地域、岗位、纪律限制,无法常态化陪伴家人、参与家庭生活,缺乏有效、顺畅的情感沟通渠道,长期身心疲惫下产生消极认知,误将异地相处的矛盾等同于感情破裂,进而冲动提起离婚诉讼。

    另一方面,被告皇甫某作为军属,独自承担家庭所有琐碎事务,长期承受独居的孤独与生活的压力,积攒了诸多委屈,因沟通缺位导致负面情绪不断累积,加剧了夫妻双方的隔阂。

    从司法审理角度而言,军婚案件审理不能套用普通离婚案件的简单裁判逻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摒弃“一判了之”的机械司法模式,精准找准纠纷症结,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通过共情倾听、法理情理相融的疏导方式,既体谅军属的付出与不易,又阐释军人的担当与奉献,成功破除双方的情感壁垒,修复夫妻感情,从根源上化解家庭矛盾,完全契合军婚保护的司法原则。

    典型意义

    军婚是承载家国情怀的特殊婚姻,军人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宁的重要保障,保护军婚稳定不仅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更关乎军心稳定、军政和谐与社会大局安定,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法治意义。

    一是践行军婚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本案中,法院充分考量军婚案件的特殊性,深刻认识到军人家庭的奉献价值,坚持以调解优先、温情司法为原则,摒弃机械办案思维,全力修复军人家庭关系,有效守护军婚稳定,切实落实了我国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

    二是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深度融合。承办法官以情理为切入点,双向兼顾军人戍边之责与军属持家之苦,通过耐心疏导化解情感误会、消解家庭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益,又让军人、军属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筑牢军心稳定与社会和谐根基。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离不开家庭的稳固支撑。本案的圆满化解,有效解除了现役军人的家庭后顾之忧,让军人能够全身心投入国防执勤工作,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尊崇军人、关爱军属的正向导向,对于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维护国防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案例2:现役军人陈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原告陈某系现役军人,与被告刘某系多年好友。刘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求助,陈某基于朋友情谊,向刘某出借借款17000元,用于解决刘某燃眉之急。还款逾期后,刘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陈某多次向刘某催要欠款未果,且自身存在紧急用钱需求,无奈之下诉至睢县法院。

    诉讼请求

    原告陈某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刘某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元;2. 判令被告刘某按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支付借款相应利息;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刘某承担。

    处理结果

    睢县法院河堤法庭受理本案后,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核案件、高效推进纠纷化解工作。考虑到原告军人身份的特殊性,且正在服役不便线下应诉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陈某向法院申请线上诉讼,睢县法院依法快速核准,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视频连线的方式,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劝解双方珍惜多年朋友情谊、互相体谅包容。

    经法官耐心调解疏导,被告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逾期还款的违约过错,主动表达还款意愿,并申请合理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于2026年5月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陈某偿还全部借款本金17000元及相应利息。

    案例分析

    军人肩负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优先、全面、高效的司法保障。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现役军人军务特殊、出行受限的客观情况,准许线上诉讼、线上调解,简化诉讼流程、降低军人维权成本,严格落实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彰显了司法对军人群体的专属保障。

    承办法官在明确被告违约法律责任、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结合朋友情谊、军人奉献的情理角度开展调解工作,既让被告认识到守信履约的法律义务与道德责任,也让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有效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后期又督促被告积极履行。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法院畅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深化双拥共建工作的典型实践。法院针对现役军人诉讼不便的实际,推行线上调解、快速立案、快速化解的便民举措,高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军人维权难、耗时久的问题,以优质司法服务为强军兴军事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彰显了司法拥军的责任与担当。

    本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针对熟人之间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的特点,将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深度融合,通过司法调解明确民间借贷履约规则,强化公民守信履约的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珍视信用、恪守承诺,助力营造诚信和谐、拥军护军的社会氛围。

    案例3:涉抗美援朝退役军人赡养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本案当事人父亲系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退役老兵,现年95岁,常年卧病在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长期由其三儿子金某贴身照料、共同居住生活。2026年初,老人病情加重,身体状况愈发虚弱。负责照料老人的三儿子金某因自身年事已高、身体欠佳,难以对老人提供周全、专业的护理照料。

    金某的大哥、二姐、四弟在探望老人时,发现老人照料存在疏漏,遂提出由四名子女轮流照顾老人的赡养方案,但该方案遭到金某拒绝。为此,四名子女就高龄退役老兵的赡养、照料问题产生激烈争执,家庭矛盾持续激化。

    为保障老人生命健康,子女先行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但各方对立情绪并未化解,纠纷持续升级。最终,金某为厘清老人监护及赡养事宜,将其余三名兄弟姐妹诉至睢县法院。

    诉讼请求

    原告金某向睢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其为父亲的监护人,明确老人监护及照料责任,厘清各子女赡养义务,妥善解决老人晚年赡养问题。

    处理结果

    睢县法院尚屯法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涉抗美援朝退役老兵维权工作,依托法检联动、基层村委协同的多元解纷机制,全力温情化解家庭矛盾。调解小组采取分步推进、情理结合的调解方式,前期通过“分开见面、个别沟通”的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别倾听四名子女的诉求与难处,避免现场冲突激化矛盾。

    承办法官专程前往医院探望患病老兵,核实老人身体状况,对接医疗机构落实最优医疗保障。同时,持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多轮调解,向各方当事人释明赡养的法定义务、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兼顾亲情伦理与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8日,经多方不懈努力,四名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赡养协议。协议约定:为避免高龄老兵频繁迁居、颠簸伤身,由所在村委提供安置房供老人固定居住,四名子女轮流承担老人日常饮食起居、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赡养义务。本案纠纷圆满化解,老兵的晚年居住、照料、医疗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家庭关系重归和睦。

    案例分析

    案件属性特殊,兼具家事纠纷与涉军维权双重属性。本案表面是典型的子女赡养纠纷、监护权争议家事案件,但核心保障对象为抗美援朝退役老兵,属于特殊的涉退役军人权益案件。区别于普通家事纠纷,本案不仅需要解决家庭内部矛盾,更肩负着尊崇革命先辈、保障退役军人晚年权益的特殊价值使命,司法处理需兼顾法律规则、家庭亲情与社会导向。

    纠纷根源为赡养分工争议,无恶意拒养情形。纵观全案,四名子女均无拒绝赡养老人的主观恶意,矛盾产生的核心原因是长期照料老人的金某身体受限、照料能力不足,其余子女提出轮流照料方案引发分歧,属于家庭内部赡养方式、分工安排的认知争议,并非恶意逃避赡养义务,具备极大的调解空间,适宜通过柔性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

    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适配复杂家事涉军案件。本案创新采用“法院+检察院+村委”联动调解模式,充分整合司法资源、检察帮扶资源、基层治理资源。法院主导司法释法、纠纷统筹,检察院依托驻村帮扶优势协同发力,村委立足基层熟悉民情、便于落地执行的优势,三方联动互补,有效突破单一调解的局限性,高效化解家庭对立矛盾,保障调解方案贴合实际、可落地、可长效执行。

    司法处理兼顾法理刚性与人文温情。办案团队并未机械裁判监护权归属,而是结合95岁高龄老兵的身体特点,优先考量老人居住稳定性、医疗舒适性和晚年幸福感,摒弃轮流迁居的传统方案,通过村委安置固定居所、子女轮流照料的创新模式,既依法落实子女法定赡养义务,又充分尊重高龄老兵的身体状况与生活需求,实现法律效果、家庭效果与人道主义效果的统一。

    典型意义

    本案是司法保障退役军人、弘扬拥军崇军风尚的生动实践。抗美援朝老兵为国家和民族奉献终身,是社会尊崇的英雄群体。法院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妥善化解老兵赡养纠纷,杜绝革命先辈晚年受困于家庭矛盾,切实将涉军维权政策落到实处,以法治力量守护英雄晚年,彰显了司法对退役军人的专属保障与特殊尊崇。

    本案的妥善处理,一方面强化了全社会赡养老人、守法尽责的法治意识,传承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大力弘扬尊崇军人、感恩英雄的社会正能量,通过司法案例引导全社会铭记革命先辈奉献、关爱退役军人晚年生活,助力营造拥军优属、敬老向善的和谐社会氛围,彰显新时代司法的社会治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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