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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睢州 | 《人民法院报》:四子女为争赡养95岁退役老兵起纠纷

  发布时间:2026-08-01 09:38:43


    法润睢州 | 《人民法院报》:四子女为争赡养95岁退役老兵起纠纷

    法润睢州 第 23 期

    四子女为争赡养95岁退役老兵起纠纷

    法院多元调解达成赡养协议弥合亲情裂痕

    本报讯(记者 刘熠博 通讯员 刘国际 李方弟)退役老兵常年患病无法自理,四子女因赡养问题意见不一引起纠纷。近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四名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赡养协议,约定轮流照顾老人。

    金某是一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退役老兵,今年已95岁高龄,常年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一直随三儿子金小某共同居住。2026年初,金小某的大哥、二姐和四弟前来探望父亲时发现老人病情加重,而金小某自身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对父亲的照料力不从心,无法给予老人周全的护理,遂提出应由大家轮流照顾父亲,却遭到金小某拒绝。各方就老人赡养问题争执不休,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后,矛盾进一步升级。

    为厘清老人监护及赡养事宜,金小某将三名兄弟姐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指定其为父亲的监护人。

    法院认为,该案矛盾产生的核心原因是长期照料老人的金小某身体受限、照料能力不足,其余子女提出轮流照料方案引发分歧,属于家庭内部赡养方式、分工安排的认知争议,并非恶意逃避赡养义务,具备极大的调解空间,适宜通过柔性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

    依托法检联动、基层村委协同的多元解纷机制,法院组建调解小组,采取“分开见面、个别沟通”的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别倾听四名子女的诉求。办案人员还专程前往医院探望老人,了解老人身体状况。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法院先后多次组织调解,向各方当事人释明退役军人权益保护、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方不懈努力,四名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赡养协议。协议约定:为避免高龄老人频繁迁居、颠簸伤身,由所在村委会提供安置房供老人固定居住,四名子女轮流承担老人日常饮食起居、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全部赡养义务。本案纠纷圆满化解,老兵的晚年居住、照料、医疗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家庭关系重归和睦。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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