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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睢州 | 王一梵: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次难忘的普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6-07-22 09:06:11








    法润睢州 | 王一梵: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次难忘的普法课堂

    第 17 期

    王一梵: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次难忘的普法课堂

    作者简介:王一梵,睢县法院民二庭书记员。

    下班的时候,看到一个新闻,内蒙古某小学,一个小女孩穿的鞋子被同学嘲笑是“假鞋”,受到了孤立。班主任以此为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振聋发聩的德育课。

    看到这个新闻,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仅仅是一双普通的鞋子,就给别人贴标签、定性,否定这个人的一切,这是多么的武断,多么的不尊重别人呀。

    这让我想起了去年的一件事。

    去年,4月份的一天,女儿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支支吾吾跟我说:“妈妈,我想跟你说个事儿。”

    我说:“什么事都可以跟妈妈分享,说吧。”

    女儿说:“班里有人给我同桌起外号,叫她……,我说不出口。尤其是那些男生,讨厌死了,天天这么叫我同桌,她都气哭了。我和同桌是最好的朋友,看见她哭,我心里也很难过。”

    对于大人来说,同学之间叫个外号,多大点事儿。但对于孩子们来说,何尝不是一种侮辱。

    我一边为女儿同桌的遭遇表示同情,一边也为女儿的仗义执言感到欣慰。当初,法院组织干警收看电影《第二十条》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人之常情的恻隐之心。女儿的同桌今天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那么明天,我的女儿为了同桌挺身而出,会不会也遭遇言语侮辱?

    带着这个问题,第二天,我向工作单位法院政治部诉说了这件小事。政治部十分重视此事,宣传干警劝我放心,预防学生欺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法院每年都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和大家的商议下,一次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始了。

    去学校普法的头一天晚上,我告诉女儿,妈妈明天要和同事去你们班级普法,专题讲解学生欺凌。

    女儿开心的拍起手来,我又告诉她:“虽然妈妈是去你的班级普法,但是我们要公私分明。明天你上学,不要告诉同学妈妈要来普法;在课堂上,也不要和妈妈打招呼,就装作不认识妈妈。”

    女儿不解:“这是为什么呀?你就是我的妈妈呀。”

    我说:“因为我们不能让那些喜欢给别人起外号的人认为,是一个在法院上班的妈妈过去‘撑腰’了,才让他们‘不敢’给同学起外号。而是要让他们知道,是法律在保护被欺凌的人,法律也会惩罚欺凌者。”

    看着女儿似懂非懂的模样,我摸摸她的头说:“没关系,以后慢慢你就懂了。”

    普法当天,我和宣传干警一起来到女儿所在学校班级,给孩子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即使是给身边的同学起侮辱性外号,也算是欺凌的一种。”最高人民法院选调生陈璇,用起外号引发的欺凌案例作为开场白,为孩子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常见行为方式、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严重危害,让孩子们深刻认识到学生欺凌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同时欺凌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除了理论讲解,陈璇还重点传授了面对学生欺凌时的应对方法和自我保护技巧。告诉孩子们在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切不可忍气吞声,也不能以暴制暴。同时,鼓励孩子们在看到他人遭受欺凌时,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合理的方式制止欺凌行为,共同营造互助互爱的校园氛围。

    讲完课后,我和宣传干警一起给学生们发放《向校园欺凌和暴力说“不”》漫画书等普法宣传资料。

    在给女儿这一桌发漫画书的时候,我和女儿互相对视,面带微笑,这是我们心照不宣的小秘密。我也看到了她的同桌,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孩。我说:“同学,好好看这本漫画书,里面详细讲解了怎么应对学生欺凌,以后要坚强,要自信,好好学习。”

    女儿和她的同桌接过漫画书说:“谢谢阿姨。”

    发完宣传资料,教室里顿时安安静静,孩子们对普法漫画书爱不释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堂普法课很快结束。

    当天晚上,女儿回到家,兴高采烈告诉我:“妈妈,给我同桌起外号的那几个男生来给同桌道歉了。但是他们又觉得难为情,不好意思当面说,都写成道歉小纸条塞给我,让我转交给同桌。同桌也不伤心了,下课后,大家又都在一起说话,一起玩耍了!”

    听到女儿的“汇报”,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

    一堂法治课,打开了一个女孩的心结,教育一群孩子认识到错误,有效遏制了学生欺凌风气。我希望我的女儿,以及所有父母的孩子,都能远离欺凌、杜绝欺凌,学会尊重他人,在浓厚的法治关爱下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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