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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力度,欠薪有着落——睢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6-07-16 10:23:21



    “法官,工程早就干完了,工人们的工资也都是我想办法垫付、协调支付的,可剩下的工程款一直要不回来,您一定要帮帮我。”赵某着急地说道。

    2024年4月20日,赵某与王某、张某签订车间装修及安装施工合同,由赵某负责10号楼照明、FFU及空调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经第三方验收合格,被告应支付工程款100万元。经赵某多次催要,张某于2024年12月31日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1月22日前支付全部工程款100万元。然而,承诺到期后,被告仅支付30万元工程款。为保障工人工资及时发放,赵某又主动出具代付手续,由被告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375691元,剩余324309元工程款却迟迟未能支付。

    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2月14日前支付5万元,剩余274309元于2026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再次失信,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余伟方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案涉工程款关系农民工工资,余伟方深知,这不仅是一笔普通的债务,更关系着工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尽快兑现。

    执行过程中,余伟方与执行干警付乙方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张某,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明确了你的付款义务,你为什么一直没有履行?”余伟方在电话中问道。

    “法官,不是我不想还,最近资金实在周转不开,再宽限我一段时间吧。”张某解释道。

    “资金困难不是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理由。你拖一天,对方就要多等一天,都是工人的血汗钱。法院希望你主动履行,而不是等到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法官的耐心释法,张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一再拖延。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开展财产调查,并再次约谈张某。

    余伟方语重心长地说道:“工程已经全部完工,你也一直正常使用厂房。如果继续拖欠工程款,法院将依法对你的房产采取查封等执行措施。真到了那一步,不仅影响你的经营,还会增加执行成本,得不偿失。”

    听到这里,张某顿时紧张起来。

    “法官,千万别查封房子!真封了事情就麻烦了,我马上筹钱,尽快把欠款还上。”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是目的。”余伟方耐心说道,“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你主动履行义务。诚信经营、依法履约,对你今后的发展也有好处。只要你积极配合,法院也会依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一句句释法明理,一次次耐心沟通,终于打消了张某的侥幸心理。随后,张某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拿到执行款后,赵某激动地说道:“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感谢你们,没有你们一直坚持,这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

    7月14日,赵某专程来到睢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捍卫公正 执行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对执行法官认真负责、高效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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