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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项措施坚持能动司法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1-03-30 08:26:00


    睢县法院网讯    有效地服务是能动司法的核心,司法服务不是口号,更不是形式工作,不是表面文章,司法服务的有效话就是要面向全社会,面向大众,时时考虑人民群众的便利。法院应当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促进民众更快捷、更低成本、更实效性地接近司法和正义。

    第一,加强 “窗口”建设,树立服务形象。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诉讼材料收转、信息、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增加便民服务设施,健全网上预约立案机制。

    第二,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诉讼标的小、案件事实清楚、能够传唤当事人到庭的简易案件及时进行立案调解;对于重大疑难、敏感性强、群体性、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等部门,整合社会力量,诉前调解,案外协调。

    第三,创新巡回办案方式,提高巡回审判效率。对涉农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路途遥远,行动不便、老弱病残的当事人,采取送法下乡、服务上门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可以迅速到场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大大提高审判效率。

    第四,规范司法救助机制,确保救助效果。除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救助金外,人民法院还应当做好司法救助的释明工作,确保当事人的相关权益;主动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事项,完备司法救助证据材料;主动扩宽司法救助范围,如对虐待、遗弃犯罪案件、少年犯罪案件应加强司法救助,确保当事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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