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韩某、付某两位申请人专程来到睢县人民法院,领取了足额执行款项,并向执行干警张琳送上锦旗,以此感谢法院高效执行,快速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
该两起执行案件均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引发。
2025年1月,李某在韩某代理的某品牌车辆门店里处购车时,因首付款资金短缺,由韩某为其垫付5000元支付给汽车公司,李某当场出具借条确认欠款。后续因李某迟迟不予还款,韩某诉至睢县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全部垫付借款,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无独有偶,2025年10月,李某又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付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依旧拖延拒不偿还。付某无奈之下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李某依旧漠视法律文书效力,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两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长期拖延、拒不履行义务,导致两名申请人的合法债权迟迟无法兑现。为维护自身权益,2026年5月,韩某、付某先后向睢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这两案的执行干警张琳为提升执行效率、快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依法将两案合并执行。
为摸清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破除执行僵局,张琳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实地走访,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
执行过程中,张琳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执行理念,一方面向李某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严肃阐明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信用惩戒、财产查封、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其诉求,耐心沟通劝导,积极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经过干警多次上门走访、反复劝说,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筹措资金,足额偿还了两案全部债务。
6月24日,韩某、付某二人来到法院领取全部执行款。成功追回欠款后,二人满心感激,特意为执行干警张琳送上锦旗,对其认真负责、高效务实、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认可与诚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