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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接电毁设施 法庭调解化纠纷 | 睢县法院河堤法庭

  发布时间:2026-04-20 15:27:45


    2026年2月,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私自接电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法官王文正与法官助理闫承济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杨某、王某当场赔付原告刘某6000元,刘某主动撤诉,一场基层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刘某建设并管理着一套农田水利灌溉专用配电设施,是周边农田灌溉的关键保障。2026年2月,被告杨某、王某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为方便自家养鸭场打饲料,私自将线路接到该水利配电设施上。因二人违规操作,且饲料机功率远超农田水利用电负荷,直接导致水利配电房起火,不仅配电设备严重损坏,地下铺设的线路也被烧坏,大片农田的灌溉工作陷入停滞。

    事发后,刘某多次找杨某、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始终谈不拢。刘某无奈诉至睢县法院,案件很快分到河堤法庭。

    “他要的赔偿款太多了,我们就是接个电,哪有这么严重,这钱我们不能赔!”杨某、王某态度强硬,认为刘某索赔金额不合理,拒不赔偿。

    “他们私自接电违规操作,把配电房烧了、地埋线也弄坏,现在农田没法灌溉,严重影响春耕生产,这个损失他们必须承担!”刘某既气愤又着急,强调设施损坏已严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

    再多次联系双方后,王文正与闫承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先到现场查看损坏情况,固定证据,又分别与双方沟通,厘清争议焦点。

    4月13日,联系双方来到法院后,王文正耐心释法:“杨某、王某,你们未经允许私接专用电线,属于侵权行为。因用电超载引发火灾,造成配电设施和地埋线损坏,影响农田灌溉,根据民法典规定,你们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判决下来,不仅要赔,还影响邻里关系,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

    闫承济安抚刘某道:“老刘,我知道你着急灌溉,但打官司耗时耗力。咱们也考虑下被告的经济情况,互相让一步,既能拿到赔偿,也能尽快修复设施,不耽误农时。”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闫承济趁热打铁,从情理入手劝说:“乡里乡亲的,闹到法院对谁都不好。现在春耕关键期,早点解决,你早点修好设备,他们也能安心养鸭。”

    经过2个多小时法理与情理兼具的劝说,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法官王文正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杨某、王某一次性赔付刘某财产损失6000元,刘某放弃其他诉求并当场撤诉。

    拿到赔偿款的刘某连连道谢:“多亏法官耐心调解,不然这事不知道拖到啥时候,太感谢了!”杨某、王某也表示:“以后再也不私拉乱接了,这次教训深刻。”

    基层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河堤法庭始终践行“枫桥经验”,用耐心调解化解基层矛盾,以司法温情守护邻里和谐,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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