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绞肉机“咬”伤手指后

  发布时间:2025-10-23 11:08:10


    “啊——我的手!”一声凄厉的惨叫从熟食批发店里传出。

    “怎么了?”老板袁某连忙赶到,看见李某的左手拇指鲜血淋漓。

    原来刚才,李某正操作绞肉机处理牛肉,见牛肉迟迟不落,一时疏忽,忘记了以前袁某教的,遇到这种情况要使用压肉棒将肉材压下,顺手用手去推,结果拇指被卷入绞肉器。

    来不及争执谁对谁错,袁某立刻送李某到医院,并通知李某家属。经医院诊断,李某左手拇指第一关节缺失。

    这场意外不仅给李某带来了身体上的剧痛,更引发了她与袁某之间的一场赔偿纠纷。

    10月22日,睢县法院董店法庭法官赵长永对此案主持调解。

    “我是在店里打工时受的伤,这属于工伤,袁某理应承担我的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在董店法庭,李某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情绪激动地说道。

    袁某说:“绞肉机操作有明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我早就给员工培训过,是李某自己操作不当才导致意外发生,责任不在我,我不能全额赔偿。”

    赵长永耐心劝解两人,他对李某说:“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如果雇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事故,你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压肉棒,安全意识不够,自身也有过错。”

    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赵长永继续对袁某说:“李某是为你的店铺工作时受伤的,你作为雇主,应当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李某存在操作不当,你也不能完全免除赔偿责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鉴定结果和双方的责任划分,袁某一次性支付李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当李某拿到赔偿款时,激动地对赵长永说:“谢谢法官,要是没有你的调解,我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这笔钱,也不用再和老板闹得那么僵了。”袁某也表示,通过这次事件,他认识到了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以后会加强员工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官提醒

    务工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操作流程,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时务必集中注意力,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切勿图省事、存侥幸心理;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要第一时间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与雇主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雇主来说,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此外,雇主还应主动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通过保险分担风险,保障员工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官表示,只有雇主和务工人员共同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责任,才能有效减少务工伤害事故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务环境。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669860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