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树再长下去,怕是要把院墙顶塌了。”王某的声音里满是焦虑。这棵杨树是陈某父亲生前种下的,曾是两家人共用的凉荫,如今却成了邻居间的“心头刺”。
院墙根下,一道两指宽的裂缝蜿蜒伸展,像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无声诉说着这棵16米高的老杨树带来的困扰。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那时王某就发现院墙出现细微裂缝,起初并未在意。直到去年春天,他在院墙内侧意外挖出几根粗壮的树根,才明白问题出在墙边的老杨树上。更让他头疼的是,每到四月,漫天飞舞的杨絮让有过敏史的妻子苦不堪言。
“找他说过五次,每次都吵崩。”王某站起身,指着树顶比划着,“你看那树杈,都伸到我家房檐了,采光遮得严严实实,大白天都得开灯。”
而在陈某看来,这棵树承载着太多回忆。“我爹在世时亲手栽的,已经是我家半个老伙计了。王某那小子,每次来都跟吃了枪药似的,张口就喊‘必须砍’,我这当长辈的,脸上哪挂得住啊。”
尚屯法庭的卷宗里,这份邻里纠纷的材料并不复杂:陈某的杨树距王某宅基地仅1.25米,根系侵入、枝干倾斜、杨絮扰民,三项诉求都指向《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但庭长刘国际翻着卷宗却犯了难——纸上的法条好念,心里的疙瘩难解。
“走,去现场看看。”刘国际揣着卷宗驱车赶往村子,心里盘算着:老邻居的矛盾,不能只等着靠判决书划清界限。
树底下的调解,是从测量树高开始的。刘国际让书记员撑开卷尺,15.8米的读数让陈某愣了愣神。“您看,这树比三层楼还高。”他蹲下身,指着王某院墙裂缝处裸露的根须,“《民法典》里说,相邻方要避免对他人不动产造成损害,这树根顶裂院墙,已经构成侵权了。”
陈某明显有些不好意思,却仍嘴硬:“哎,我不是不讲理,就是气他那态度。”
这话刘国际记在心里。他把王某拉到一旁,先是从日常琐碎展开了话题,缓和王某的情绪。“老邻居就像这树,根连着根,真要锯断了情分,比锯树还疼。”
见王某的眼神软了下来。刘国际趁热打铁:“陈叔在意的不是树,是长辈的体面。你低头说句软话,比啥都管用。非要闹到法庭判决再不搭理,我觉得你也不想这样吧。”
随着两人回到大杨树旁,王某走到陈某面前,递上一瓶矿泉水:“叔,前几次我脾气急,说话冲了,您别往心里去。但这树确实影响我家的正常生活了,咱好好商量着来,你看行不行?”
陈某接过水,瓶盖拧了又拧,忽然笑了:“早这样不就完了?咱那么多年的邻居,也没因为这种事闹过啊。”
在尚屯乡政府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心平气和地签下了调解协议。陈某在“自愿移除树木”一栏按下红手印。紧接着,陈某摆摆手,掏出手机,“我喊侄子带油锯来,今天就给它挪了。”
油锯的轰鸣声打破了村庄的宁静,老杨树缓缓倒下,树干擦过王某家的屋檐,却没碰掉一片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