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4年8月某日上午,在睢县某鞋厂旧厂房改造工地,李某正专心安装电线。突然,脚手架轮子脱落,整个架子轰然倒塌,李某从高处重重摔下。安某立即将他送往卫生院检查,医生建议先服药观察。一周后,疼痛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重,李某被送往睢县中医院,诊断为腰椎体骨折等严重伤情,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李某多次找到安某和包工头孙某协商赔偿,但各方互相推诿。
原来,该工程由某体育用品公司发包给孙某,孙某又转包给同村的安某。李某是经安某介绍到工地干活,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事故。
“我只是介绍他来干活,钱都是平分的,怎么能让我赔?”安某满腹委屈。而孙某则认为:“他自己操作不当,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多次协商未果后,2024年9月,李某将安某、孙某和体育用品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
法官调解
董店法庭庭长陈熙杰承办案件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 “李某和安某是同村邻居,如果能调解成功,对维系乡邻感情更有意义。”陈熙杰决定先尝试调解。然而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最初,安某和孙某同意共同赔偿3万元,但李某因已支付律师费,要求增加到3.5万元。双方僵持不下,李某也坚持要做伤残鉴定。
“李某,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不仅时间拖得长,鉴定费也是一笔不小开支。”陈熙杰耐心给双方算起“经济账”:“鉴定费可能高达数千元,加上诉讼周期延长,对谁都不划算。”但李某却依旧坚持,就在技术科准备启动鉴定程序之际,陈熙杰仍未放弃调解。他与书记员刘思玉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在组织原被告到法院调解室后,陈熙杰率先问道:“老李啊,你这腰伤现在怎么样了?”见法官先问伤情,李某也缓和地说道:“法官,钢板还在腰里呢,医生说还得养半年。家里就靠我干活,现在……”
陈熙杰继续对李某说道:“老李,你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伤确实耽误不起。但第一天干活就出了事,你自己是否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了呢?”李某听完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低头。
刘思玉也趁机对安某和孙某说道:“安某,你俩一个村的,老李家里什么情况你最清楚。还有,老孙,《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你们未确保脚手架安全,是存在明显过错的。”
陈熙杰继续对三人说道:“今天咱们关起门来说话。走鉴定,老李得多花四五千鉴定费,等三四个月;你们二位除了赔偿,还得担鉴定费诉讼费。更何况,李某和安某也是乡里乡亲的,真要闹到那一步吗?”
见三人有些犹豫,陈熙杰趁热打铁:“不如今天咱们把赔偿款好好算算,如果都觉得满意,把这事了了,我想对你们三位都好。”
在三人都表示同意后,经过详细计算和耐心地沟通,最终,安某和孙某表示愿意各出1.75万元,当场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多亏陈庭长耐心调解,不然这官司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李某拿到赔偿款后感慨道。孙某也表示:“陈庭长说得在理,我们确实有责任,早点解决对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