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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执行局:“准妈妈”执行“宝妈妈”

  发布时间:2025-04-16 15:12:22



    4月15日下午,睢县法院执行法官蒋国举接到梁某的电话:“蒋法官,我在某市找到了葛某,她就在服装店里上班。”

    蒋国举说:“梁某,你现在有孕在身,不要冲动,我们法院执行干警马上赶过去!”

    放下电话,蒋国举和执行团队的执行法官王文正,带领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葛某所在城市。

    梁某在郑州经营服装批发、零售业务。葛某在县城经营一家服装店,长期从梁某那里进货购买服装。双方在长期的合作中,由于相互信任,约定了先拿货后付款的交易方式。

    2023年年底,双方通过微信对账,葛某尚有6万余元货款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梁某将葛某诉至睢县法院。2024年4月,法院判决葛某应给付梁某的服装店下余货款62444元。

    2025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蒋国举多次电话联系葛某,葛某都以刚生完孩子、生活困难为由,推托不履行。

    4月15日,已经怀孕7个多月的梁某和丈夫驱车赶到葛某所在城市,找到了葛某上班的服装店,远远看到葛某一边上班一边带孩子。梁某听从蒋国举的建议,耐心等候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的到来。

    晚上7时,蒋国举、王文正等执行干警来到葛某上班的服装店。梁某和葛某一见面就情绪激动,互相指责。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将两人分开劝说。

    王文正劝说葛某:“你和梁某常年合作,她一直都信任你,所以才放心地让你先收货再付款。现在梁某也快要做妈妈了,为了这件事吃不好睡不好,这对一个孕妇来说影响很大。你也是做了母亲的人,要体谅梁某啊。”

    蒋国举劝说梁某:“葛某刚离婚,自己一个人带孩子很不容易,她一边要工作,一边还要抚养孩子。你也是快要做母亲的人,应该能够体会到葛某的处境。葛某也表示愿意还钱,只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夜已深沉,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说,由葛某的亲属出面担保,梁某也体谅葛某的难处,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葛某当场支付梁某2000元,从2025年5月份开始,每月25日葛某支付梁某2000元,直至货款全部还清。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睢县法院积极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既维护了“准妈妈”的合法权益,又充分照顾“宝妈”的生活处境,将善意文明理念和执行办案有机融合,充分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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