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同志跑了那么多趟,终于把这块高出一大截的出路铲平了,我们街坊四邻以后出行也方便了!”3月12日,申请人许某和邻居们笑开了颜。
许某和宋某是一个胡同里的邻居,许某居东,宋某居西。2015年,宋某翻建房屋,将门前出路垫土抬高,2023年,宋某将出路再次垫高,现在门口出路高出许某家门口的水泥地面约67厘米。这为许某一家和胡同里其他邻居的出行带来很大不便。
许某多次找宋某协商,宋某都不整改出路高度,2024年12月,许某便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将胡同的公共出路恢复原状,排除妨碍。
经实地考量,许某也表示愿意抬高一部分出路,但同时又不影响胡同里其他邻居,法院判决以许某家门口的出路抬高37厘米为标准,宋某降低出路高度与许某家持平,公共出路不得影响其他村民通行。但直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宋某都不为所动,借口推脱,拒不整改出路。
面对宋某拒不履行的敷衍态度,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闻青松,果断采取强制执行。
3月12日,闻青松带领执行干警和施工队来到宋某家门口,说:“宋某,你一直找理由,说找不到施工队,说铲地工程量大,现在我们已经替你找来了工人,今天无论如何咱们要把案件执行到位。”
面对执行干警和施工队,宋某再也找不到理由推脱,说:“我也没说不履行义务,只是一个人干不了那么大的活儿。”随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把高出的出路铲平。
一说要把垫高的出路段铲平,邻居们也都前来帮忙。有的帮忙铲地,有的帮忙运土。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整个胡同的公共出路崎岖变坦途,村民们对执行干警赞不绝口,纷纷赞扬法院快速执行,为群众解决了出行困难,办了实实在在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