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必须给我公开赔礼道歉!”刘某用强硬的语气说道。
案件详情
2024年11月,黄某将许某拉近了三个微信群聊。许某在三个群聊中发布附有侮辱性词汇的刘某的照片,并发布辱骂刘某的信息。信息发布时,三个群聊中共计有510人。刘某于当日报警。黄某在接受当地派出所询问时,认可是其将许某拉近三个群聊中,但不知道许某会做什么事情。(另查明,刘某曾于6年前与许某的弟弟举行结婚仪式,二人分开时达成一致协议,刘某退还其弟弟7万元彩礼,刘某已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退还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诉至法院。
河堤法庭负责人袁玉洁在接手该案件后,详细了解案件详情,并积极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然而,一提到“道歉”,双方却都坚决不愿让步。
“法官,许某必须给我公开道歉!”刘某说道。
“我是不会道歉的,她骗我弟弟彩礼,我就是要骂她,让大家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电话里传来许某不屑的语气。
见状,袁玉洁又多次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以双方的矛盾原由为切入点,对许某释法明理,劝导许某理性看待和解决问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和侵犯他人名誉权应负的法律责任。“许某,刘某与你弟弟当时已经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而你的行为已经对刘某的身心健康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如果你有诉求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解决……”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许某却依然不愿道歉。
“法官,你不用再费心了,只要许某不愿道歉,我就不会接受调解!”刘某坚决地说道。
在调解无果后,袁玉洁只得组织双方来到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许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在三个微信群内以书面形式向刘某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赔偿刘某精神损失赔偿金1500元。
考虑到双方先前的强硬态度,为督促许某早日履行法律判决文书,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袁玉洁又多次联系许某,耐心安抚许某的情绪,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的严重后果。
“法官,谢谢你讲了那么多,当时情绪很激动,也没听进去你劝我的话,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两天我就道歉和赔偿。”许某有些后悔的讲到。
两天后,由于许某在外地无法来到法院,通过电话联系后,许某将写好的经审核后的道歉信发到了三个微信群,并当即履行了精神损失赔偿金,刘某的律师在场见证了履行过程,案件到此也划上了句号。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执行工作压力,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现,河堤法庭积极开展判后答疑释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以多措并举,提高生效判决文书履行率,实质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避免只管审判不管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