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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推进法院工作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0-12-01 14:32:22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睢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让群众满意”工作主题,积极探索司法管理新模式,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

    一、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构建审判新理念

    睢县法院将创新理念、从源头上根除群众告状难,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切入点。2007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7151件,旧存201件,合计7352件,审(执)结6999件,未结353件,结案率95.2%,其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6.9%,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61.4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95.8%,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闹访案。

    一是推出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采取人民法庭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形式,对行动不便群众,不论男女老幼,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服务;对立案、受理、审批采取一站式服务,并建立节假日和夜间立案制度,方便工作日和白天较忙的在职当事人诉讼。今年以来,我院仅在双休和节假日就立案107起。

    二是设立巡回办案点。从2007年开始,我院便在四个基层法庭驻地之外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部分行政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每月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调查、调解、开庭、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并送发“便民联系卡”,群众通过“便民联系卡”上的联系电话即可向法庭咨询法律、反映问题;还聘请了部分行政村村委主任或调解主任担任司法联络员,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截止目前,睢县法院共建立固定巡回办案点16个,聘请“司法联络员”40名,在巡回办案点审理案件1212件,接受群众咨询622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52场,举办民调组织培训班20个,所审结的案件调解率在85%以上,判决案件无一上诉。

    三是院长带头办案。为改变班子成员以往忙于应付行政事务与审判脱节的状况,睢县法院明确规定院长全年办案不少于3起,党组其他领导不少于5起。今年以来,全院7名班子成员已巡回办案43起,其中到案发地巡回办理27起,调解、和解结案38起。

    四是积极破解执行难。深入被执行人住所或可能藏匿地开展“凌晨集中突击行动”,破解部分“老躲案”;全面推行执行信息员制度,破解“老赖案”; 注重运用乡风民俗、对当事人判后析理等心理突破方法,破解“老缠案”。2007年以来,睢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69件,执结763件,执结率78.7%,其中当事人自觉履行率始终保持在40%以上。

    五是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将圆桌审判拓展到民事、行政和少年刑事审判,2010年年6月11日,河南省法院刑一庭韩轩副庭长、商丘市中院宋海萍院长及市妇联主席陈苏河、共青团商丘市委书记吴海燕、睢县县委书记魏昭炜等领导亲自到睢县法院观摩了一起案件的圆桌庭审,对睢县法院积极探索并实践圆桌审判的做法及良好效果予以高度评价。

    六是大力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截止去年10月19日,将省法院规定范围内的应上网文书全部上网,并开办了《睢县法院网》和《法院工作月报》等载体,专门向社会各界介绍、汇报法院工作。并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邀请陪审团参审案件42起,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且无一信访、缠诉,深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大调解等新机制

    一是建立大诉讼调解格局。在各种诉讼程序、各个诉讼环节实行调解、和解结案;二是实行诉前告知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制度。将30%以上的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或有关行政机关调解处理;三是实行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对于委托人民调解组织或有关行政机关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制作了协议书并经法院审查确认的,对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三调联动”做法先后被省法院、省政府以工作信息的形式向全省推广。

    去年以来,睢县法院还被上级法院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全省人民陪审团工作、量刑规范化工作、审监庭职能转换工作和圆桌审判试点法院,行政审判及四项试点工作先后被上级党委和法院以工作信息等形式推广。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构建队伍建设新模式

    睢县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工作主题,构建了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的“五大工作机制”。今年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到商丘法院调研工作时,对睢县法院积极稳妥改革创新构建“五大工作机制”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盛赞“五大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改革创新的形式”。

     睢县法院的“五大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以立案庭为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监督中心机制;二是建立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评查监督中心机制;三是建立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监督中心机制;四是建立以研究室为主体的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协调督办中心机制;五是建立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心机制。自2001年以来,我院连续10年没有出现一起干警违法或严重违纪事件,无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一人受党政纪处分,也无一因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好或办案不公等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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