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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调解婆媳纠纷,团团圆圆过年

  发布时间:2025-02-06 16:44:14



    1月27日,宋某和公婆祝某夫妇按照约定来到睢县法院,将丈夫赔偿金中的150328.38元支付给二老,这起共有纠纷得以在春节前化解。

    案件详情

    2024年1月,宋某丈夫在外地务工,因伤住院,在入院治疗期间不幸因医疗事故去世。10月,当地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宋某一家338289.363元,其中,宋某的公婆应分得150328.38元。但宋某收到全额赔偿金后并未分给二老。2025年1月,祝某夫妇将宋某诉至睢县法院。

    临近春节,承办法官冯传庚想,如果案件得不到妥善解决,只会让婆媳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一家人连新年都过不好,便于1月20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祝某夫妇和宋某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冯传庚连忙把双方劝开:“宋某,你和公公婆婆都是你丈夫最亲的人,你丈夫不幸去世,你们一家人应该相互扶持,共同把孩子抚养成人才对。这样争吵,对得起你死去的丈夫吗?”

    冯传庚的批评,让双方情绪缓和了不少,于是冯传庚将双方分开,耐心劝说宋某:“你的丈夫去世,不光是你伤心,你的公婆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是有苦难言啊。根据法律规定,死者的父母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法院也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各自做了合理的分配。况且两位老人一直帮你照顾孩子,马上要过年了,正是一家人团圆的时候,不能因为这件事让孩子和公婆断了祖孙情。”

    经过冯传庚的劝说,宋某也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对,表示愿意支付公婆的那份赔偿金。1月27日,宋某和公婆如约来到睢县法院,在冯传庚的见证下将这笔赔偿金交付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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