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睢县法院刑事庭:顺手牵羊偷快递 不劳而获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25-01-25 09:41:18


    案件详情

    2024年7月至10月,孙某先后6次驾驶车辆在睢县某产业园区盗窃他人快递,每次盗窃5、6个,快递系多名居民购买的护肤品、日用品、零食、衣服等。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孙某在短期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根据孙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孙某因看到园区快递都堆在代收点且管理松散,出于贪小便宜心理,就装作取快递的样子拿走别人的快递,开始其拿走几件快递后没有人报案,其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盗窃。

    本案案发是因为有居民快递被偷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作案的孙某。目前一些地区对快递包裹管控不是特别规范,有些人因为被盗快递价值不大而没有报案,这就给偷盗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希望广大居民提高警惕、防范意识,遇到快递被盗及时报案,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保障自身财产安全,不让偷盗者有机可乘。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88050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