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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说各有理,看法官如何调解

  发布时间:2024-12-18 09:08:10


    “树木我才砍伐了一半,冯某就把地卖给了别人,让我损失了近1万元的树款!”原告杜某激动地说。

    “杜某不按约定伐树,这种后果应该由他自己承担!”被告冯某也指责杜某。

    “我已经购买了冯某的土地,土地上的树木也归我所有,杜某不得砍伐。”案外人刘某也不觉得理亏。

    在睢县法院,三方各说各有理,承办该案的董店法庭法官赵长永忙安抚各方情绪,商讨解决事宜。

    原来冯某打算把自己的一块土地和土地上的树木分别出售。杜某购买了冯某的树木,双方约定10日内将树木砍伐完毕。但杜某临时有事耽搁,树木只砍伐了一半,再来伐树时,冯某已经将土地卖给了刘某。

    冯某一直没去土地现场,还以为杜某早已把树木砍伐完毕,面对杜某的质问,也反问他为什么不按约定伐树。两人找刘某商议,能不能让杜某将剩下的树木砍伐完,刘某声称现在已是土地的所有者,土地上的树木也应为自己所有,拒绝两人的请求。

    12月16日,接到法官赵长永的电话,刘某还是坚持这个说法。赵长永想,刘某不同意伐树,那也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案件只能从冯某和杜某入手。

    赵长永劝说冯某:“在你和杜某的买卖合同中,只写明了购树款,10天内砍伐完毕只是口头约定。而且杜某是因为家中有事,耽搁了伐树,情有可原。现在他才砍伐了一半,就算把树木卖出去,也是白忙一场,做了赔本买卖。”又劝说杜某:“如果你当初家中有事,跟冯某打个招呼,他也肯定会给你宽限几天。后来他误以为你伐树完毕,这才把土地出售。归根结底,这都是你们没有及时沟通导致的。”

    经过赵长永的耐心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冯某也体谅杜某的不易,同意退还杜某树款8000元并当庭履行。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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