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法院了!帮我拿到了工程款,我也好给民工们一个交代了!”手握锦旗的段某从外地专程来到睢县法院,激动地诉说着。
案件详情
原来,从2019年11月份开始,段某带领民工跟随张某在睢县某镇的项目上做道路管网工程。段某根据张某的施工要求完成施工量,并由张某派出的工程监理李某现场监理。工程结束后,经算账,剩余173500元工程款未付给段某。经催要后,2021年4月13日,张某以证明人和施工班组负责人的名义在一份工程完成量清单上签名确认段某完成的工程量,并认可仍拖欠段某173500元工程款未结清。后又经多次催要,张某都以资金短缺为由迟迟不付,段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段某工程款173500元。
然而,判决期限已过许久,张某却依旧推拖,不支付给段某工程款。段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张某还是不给钱,跟着我干活的农工又一直来找我要钱,我现在都没办法正常生活了啊。”段某的话语中透着气愤和无助。
接到该案件的执行干警王文正,认真研读判决书,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积极联系段某,获取有关张某的信息。
“段某,你提供的线索很有帮助,我们会尽快开始对张某的执行!”王文正坚定的话语让段某的心情也慰藉了些许。
随后,王文正经过仔细分析相关线索,找到了突破口。经过联合多方力量,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并主动联系张某来法院进行沟通。
来到法院的张某一脸不屑:“我都说了,我不是老板,你们还查封我名下的财产。而且我现在资金短缺,我哪有钱给他啊。”
“法院判决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了,你没能提供证据证明老板是别人。你作为证明人和负责人的名义签名,就应当按照约定在段某完成工程后支付全部的工程款。”见张某还在狡辩,王文正对张某严肃地说道。
“……”张某似乎少了底气,只作沉默。
“张某,既然你把工程承包给了段某施工,他按约完成了工程,你就应当及时把钱结清。可现在,段某却面临农工们的讨薪压力,生活已经不能正常进行。不只是段某,他身后还有10余名农工,你没支付的工程款都是农工们风吹日晒的血汉钱啊!跟农工打交道的你也一定熟悉农工,换做是你,你又作何感想呢?诚信是做人之本,可不该负了农工们的心啊。”王文正的话语也愈发真挚而有力。
经过耐心地劝说张某,引导其换位思考,并通过以案释法,告知其不主动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规劝后,张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也对段某和农工们的心情表示了理解和歉意。最终,张某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将未支付的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收到工程款后,段某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