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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房屋漏水起纠纷,当庭调解即履行

  发布时间:2024-10-22 10:06:51


    案件详情

    王某和陈某是上下层邻居,王某住下层。2023年7月23日,陈某的水管漏水,渗透到王某的房顶,导致装修的房顶涂料受损。王某修复后找陈某协商维修费用,协商未果后又找到物业协调,但陈某仍不同意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王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动态

    尚屯法庭法官冯传庚承办该案件后,充分了解案情事实,厘清证据脉络,考虑到双方是上下层邻居,从维护双方邻居关系的角度出发,决定先尝试进行调解。

    然而双方刚来到法院,情绪就显得有些激动。还没等调解开始,双方就吵得不可开交。见状,冯传庚只得先分隔开双方安抚情绪,避免引发更大的冲突。

    “第一次我花了3万多修的,我让他赔了1万。2023年7月23日他家里又漏水了,渗到阳台和客厅。当时我也找物业了,物业也没协商成。”王某说道。

    “上次漏水我已经赔付了1万元,这一回是上次漏水从卧室渗透到客厅了,是她上次没有及时发现!我是不同意再给她钱了。”陈某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经过同双方当事人细致地交流,冯传庚也清楚地了解了双方的想法:“陈某,上次你家里漏水已经给王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损失。这还没多久,就又出问题了。如果换作是你,应该也不希望看到自家的房顶成那个样子吧。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多年的邻居关系,出现漏水的问题,对双方的房屋都会有一定的损害,双方一起想办法解决才对,相互理解,以后也好更和谐地相处。”

    冯传庚通过法理相融,从邻居关系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共同正视和解决问题。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的情绪也逐渐稳定。

    “哎,法官,你说的对,毕竟还是因为我家的水管导致的问题,也不想因为这点问题再闹到上下两家邻居不愉快,我愿意把钱赔给她,回去我也再好好检查一下水管,避免以后再出这样的问题。”听冯传庚讲完,陈某激动的情绪也彻底消失了。

    最终,陈某当庭把赔付款支付给了王某,双方也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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