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冻结了她名下的资产,数额是足够一次性支付欠款的,你看是否仍然选择让她分期还款呢?”睢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建民语重心长地说道。
原来,2021年8月11日,袁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宋某借款1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后宋某多次找到袁某催讨该笔借款,袁某一直以手头没钱为由,推脱不给。宋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袁某分三次将欠款还清。
然而,在袁某还了一部分欠款后却迟迟不再还款,宋某联系袁某后仍无果,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袁某在得知要被强制执行后,找到宋某,“宋某,我现在手头没那么多钱,你看我把剩下的钱分期还给你怎么样?”袁某一脸讨好的表情。经过一番商量,两人私下达成了和解。
隔天,宋某联系了王建民说道:“王法官,袁某说他手头没钱,昨天找我商量要把剩下的欠款分期付款。”
一听到这个消息,王建民便赶紧说道:“你申请强制执行后,我们法院已经查到袁某名下的资产,并进行了冻结,冻结的部分都已经足够一次性还款的,你确定还要让他分期还款吗?”
随后,王建民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从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过往发生的真实案例,为申请人释法明理,分析了优劣利弊,在和宋某耐心地交流后,宋某才恍然大悟地说道:“法官,要不是跟你说了,我还被她蒙在鼓里呢,她明明有钱还说没钱,要分期给我,而且以后再找她要还款不知道还有什么麻烦等着我呢。我还是选择一次性执行到位吧!”
在宋某收到一次性还款后也甚是欣喜,并为王建民送上了锦旗并连连说道:“真的太感谢您了,让我一次性拿到了钱款,省了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