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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好好的墙面,看看被他毁成啥样了!”

  发布时间:2024-05-08 10:01:54



    “好好的墙面,看看被他毁成啥样了!”李某一说到那间房子的墙面,情绪就激动起来了。

    不久前,李某将自己位于睢县中心大街的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了刘某,双方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租期三年,合同对租赁到期后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中途提前退租的行为做了约定。仅过去了一年,刘某便擅自解除合同。

    “本来我以为只需要处理他中途提前退租的事情,可到了门面房一看,房屋的墙面多处有大面积的损毁,一想到这我就来气。”李某多次联系刘某要求其赔偿均无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便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

    睢县法院法官刘国际在承办该案后,同双方多次联系。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的想法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晰,便决定先将两人约至法院进行调解。

    “刘某,你提前退租,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就可以了,现在你把我的房子的墙面损坏了那么多,我怎么租给别人啊?”李某的情绪愈显激动。

    为了避免双方因为情绪因素阻碍调解过程,刘国际先将李某的情绪安抚下来,并耐心地劝导着刘某:“刘某,你们之前签订的有《租赁合同》,现在你提前退租,擅自解除合同,已经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内容,你应当赔偿李某相应的违约金。而且,李某联系了你多次,你总是逃避不予回应,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有什么困难你可以讲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刘某:“法官,我前段时间租房做生意赔了很多,手头确实有些紧张,而且很多地方磕磕碰碰没法避免,但我真的不是故意损坏墙面的。”

    刘国际结合实际案例和多年的调解经验,情理相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经过同双方多次沟通,刘某说道:“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管怎么说,因为我自己干生意损坏了房屋的墙面,责任在我,我也为自己提前退租的违约行为表示抱歉,我会尽我所能做出赔偿,也希望可以得到李某的谅解。”李某在沟通中了解清楚了刘某的实际情况,对其表示愿意谅解。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庭支付了李某赔偿金,双方关于房屋租赁再无任何争议和纠纷,案件也顺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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