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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到场,法官电话调解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4-04-28 11:20:13


    “法官,我们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原告现在还没来。今天还开庭吗?”4月16日上午,在睢县法院河堤人民法庭,被告闫某已经等得不耐烦。

    刚调解完其他案件的法官聂松说:“你先别着急,现在我打电话给任某,问问他是不是被什么事耽搁了。”

    电话接通后,聂松问:“任某,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你起诉闫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开庭日期?”

    任某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自己离婚的事,在电话里着急地说:“哎呀对不起,法官,我忘记今天是开庭的日子了,现在我还在外地,一时半会赶不回去。”

    聂松说:“被告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可你作为原告不到场,那只能按撤诉处理了。以后你还得重新起诉。”

    这时,旁边的闫某也说话了:“法官,任某要是再重新起诉,我们还得跟着来回跑,这不是折腾人吗?”

    聂松对闫某说:“你先别着急,我再问问任某,”对任某说:“任某,这次给你按照撤诉处理,以后你再重新起诉,这对你和被告都是一种诉累。今天既然你不能到场,现在我问你接不接受电话调解?”

    任某忙说:“接受!接受!法官您有什么话尽管说。”

    于是聂松打开手机免提,双方就彩礼返还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在聂松的主持下,闫某和任某达成调解协议,闫某返还给任某3万元彩礼金,并于4月17日在河堤法庭交付完毕。

    这一件婚约彩礼纠纷,在聂松的电话沟通下,很快就得以解决,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高效快捷,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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