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倾心调解,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孟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经中间人介绍向张某借款15万元,以房产证作为抵押,并出具了借据。双方约定到期还清欠款后,张某返还孟某房产证。但还款期限已过,孟某仍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一万元,张某多次催要均无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睢县法院法官刘国际在承办该案后,认为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便决定将两人约至法院进行调解。然而,双方来到法院刚碰面,就开始吵了起来。
“你是把欠的钱还我了,可是答应的诉讼费还没给我,不把钱给我,房本就别想要回去!”张某手里攥紧着房产证。
“我啥时候答应给你拿诉讼费了,当时谈好把借款和利息还给你的时候就把房产证还给我,谁想到你却出尔反尔……”孟某的语气中也夹杂着愤怒。
原来,去年7月份张某已经起诉过孟某,当时要求孟某偿还剩余的借款及利息,经私下商议,双方达成一致。但在孟某还清借款刚拿到房产证时,张某则认为上次的诉讼费应由孟某承担,又把房本和欠条抢了回去,要求孟某支付2000元诉讼费和利息共一万元。
“房产证还给我,你又给我抢走了,还想让我再多还你一万,说啥我都不同意!”看到孟某情绪逐渐激动,为让调解能顺利进行,刘国际赶快先将双方分开,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的理念分别进行调解。
“张某,孟某已经把借款还清了,而你们之前尚未约定诉讼费由他支付,现在又突然以此为理由把房产证抢了回去,要求孟某再给一万,换作你是孟某,你会愿意吗?”
“孟某,你确实是违约在先,张某信任你才愿意把钱借给你,现在因为诉讼费又来了法院,出了问题,咱们积极解决,这事情也就不那么费心费力了。”
刘国际和两人分别释法说理后,看两人情绪和态度都有所转好,便把两人叫到了一起:“这件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孟某有错在先,但现在已经把借款和利息还给张某你了。而张某你因为未约定好的诉讼费要求孟某再还给你一万元,这也说不过去……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们相互多一些宽容和理解,或许这件事情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经过刘国际和双方耐心地交流,情法相融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孟某同意给张某2000元诉讼费,张某也当庭将房产证还给了孟某。
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