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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债权转让起纠纷,法理相融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4-04-08 09:52:05


    近日,睢县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调解,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李二某把债权转给我了,但是债务人徐某迟迟不给钱。”债权受让人李某一脸忧愁。

    李二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李二某向徐某提供建材材料,双方结算后徐某尚欠32888元材料款,徐某向李二某出具欠条一份。后来,李某与李二某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李二某将徐某所欠的材料款等权益转让给李某,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徐某。李某多次找徐某索要欠款均无果,只得提起诉讼。

    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法官杨洁承办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案情,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便决定先从调解入手。李某和徐某来到法院时二人的情绪和态度都较好,第三人李二某却态度恶劣,导致调解过程频频受阻。

    “李某都找你那么多次了,你还没有把钱给他,你还想赖账到什么时候?”李二某见到徐某就开始大声地质问起来,让本来平和的气氛一下子就躁动了起来。

    “你的债权已经转让给李某了,你在这里大吵大闹也不会解决问题……”为确保调解顺利进行,杨洁耐心安抚李二某的情绪。随后,杨洁对徐某释法说理,以情理融合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最终徐某偿还了全部欠款,双方此案纠纷到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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