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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旧债人亡起纠纷,一朝情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02 08:11:21



    旧债人亡起纠纷 一朝情理促和谐

    近日,睢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双方消除矛盾,达成和解。

    席某与谢大某系同村邻居,谢大某生前因建房购买席某经销的砂石料,经结算共计欠砂石料款64000元并留有欠条。后来谢大某因病去世,其子谢小某表示同意归还此款,但经席某多次催要后,谢小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拖不给。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席某对谢大某的妻子及子女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谢大某生前的欠款。

    睢县法院尚屯法庭法官刘国际在承办此案后,厘清证据脉络和案件基本事实,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存在争议的焦点,然而在开展庭审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席某的情绪越发激动,可能会导致矛盾升级恶化。

    面对此情况,刘国际不是就案判案,而是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邻居关系,如果不能实质化解纠纷会让双方积怨越来越深,甚至影响到几代人。并且结合自身在执行岗位上多年的经验,认识到因遗产引起的纠纷在执行中处理起来较为棘手,处理不好会发生涉诉信访或者更为严重的情况。

    为此,刘国际多次释法析理,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人情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情绪得以安抚,相互理解,矛盾消除,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完毕,案件也得以顺利化解。

    收到钱款后的席某为刘国际送上了锦旗,并激动地说道:“真的感谢刘法官,不仅让我拿回了欠款,也守住了我和邻居们多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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