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睢县法院河集人民法庭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快速审结2件追偿权纠纷案,受到当事人好评。
在某信息技术公司诉刘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2022年6月,刘某在网络平台通过担保人公司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逾期后刘某未还款,担保人公司代为还款,后担保人公司将刘某的债权转让给该信息技术公司,经催要,刘某拒不还款,该公司就将刘某诉至睢县法院。
河集法庭法官李飞承办该案后,由于刘某远在外地,便及时添加刘某微信调解。刘某在电话中表示,该信息技术公司并非自己借款的公司,不应该向该公司还款。李飞耐心向他解释其中的债权关系,终于让他明白债权转让的来龙去脉。最后,李飞劝他,如果因为此案再走到审判执行的地步,也会对他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刘某便同意还款,在12月19日上午将14776元欠款支付完毕。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曹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案情经过与上诉案件相似。李飞也通过向曹某解释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促使曹某和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将28500元欠款支付完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常出现当事人远在外地无法到庭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睢县法院通过网络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云调解”、“云审判”,有效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诉累,快速高效实现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