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午,睢县法院河堤法庭下乡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快速高效解决邻里争端。
吴某和马某本是南北邻居,吴某居南,马某居北,因为两家之间的老院墙早已不在,2018年11月,吴某要翻建房屋,便开始垒建新院墙,但却遭到马某夫妇的阻挠,认为吴某侵占了他们家一部分宅基,后来,马某夫妇还紧邻两家边界处修建了门楼,影响了吴某建院墙。多次协商无果,2023年10月23日,吴某将马某诉至睢县法院。
10月27日中午,承办该案的河堤法庭法官聂松下乡办理完其他案件,便即刻赶到吴某家,在当地村干部的陪同下,到现场进行勘察,看清了现场地形,理清了双方争议焦点,聂松便组织两家坐下来调解。
经过听取双方的意见,考虑到马某已经建好了门楼等实际情况,在聂松主持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可继续垒建院墙,院墙与马某建好的门楼南侧墙体照齐,院墙不得高出2.5米。
协议内容,马某夫妇也十分满意,表示不会再阻挠吴某垒建院墙。吴某说:“感谢聂法官今天中午的高效调解,解决了我和马某五年的纠纷,拖了五年没有盖好的院墙终于可以动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