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睢县法院董店法庭:“高彩礼”不可靠,感情基础才重要

  发布时间:2023-09-15 17:22:21


    在社会大力推广移风易俗、倡导时代新风尚的同时,仍存在高价彩礼的纠纷,近日,睢县法院董店法庭通过诉前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妥善化解了两个家庭间的矛盾,也让两家树立了正确的婚恋观。

    连某经媒人介绍与卢某相识,在2023年初,两家匆忙订婚,连某向卢某付了彩礼及三金,价值共约26万元。在这期间,连某家所支付的各项资金,都依照农村旧风俗一笔一笔支出,内容繁琐。在接下来几个月里,连某和卢某在一次次的交谈中,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在7月份,双方正式分手。连某要求卢某一家退还彩礼,卢某一家推脱不给,8月,连某决定到睢县法院起诉。

    董店法庭认为此案争议不大,可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争议。于是,调解员祝国功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耐心劝说卢某及其父母,连某一家为了这门亲事,已经花费了那么多钱,两个孩子只是正常交往,也没有同居、结婚,对于女方来说,基本没有损失,彩礼理应退还,如果走到审判执行的地步,只会对卢某一家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祝国功还教育两家,两个孩子都是20岁出头的年纪,有的是时间去寻找更合适自己的婚恋对象,切不可相亲一次,还没有互相了解,就立刻定下终身,仓促订婚、送彩礼,在以后发现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又要产生法律纠纷。在祝国功的劝说下,两家达成调解协议,卢某一家退还了彩礼金等资金,连某也撤回起诉。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59165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