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睢县李某春一家带着锦旗来到该县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闻青松:“多谢咱法院一次次执行,现在李某行一家已经不再挖坑了,俺家的房屋也安全了!”
李某春和李某行本是前后院邻居,2021年,李某春家里翻建房屋,因为房屋的滴水问题、宅基出路问题,与后院的李某行一家产生纠纷。但李某行并没有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反而自作主张,从刘某春家房屋后、自己家院中挖了一个长约3米、宽约2米、深约2米的大坑,并往坑中注水,对李某春家的房屋造成安全隐患。李某春要求李某行一家将坑填平,李某行拒绝。李某春便将其诉至睢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法院判决李某行应在十日内将坑填平,但李某行一家置若罔闻。2023年8月,案件到了执行程序,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闻青松带领执行干警来到李某行家,强行将坑填平。第二天,李某春打电话联系闻青松,说执行干警前脚刚走,李某行一家随即又将坑挖开。
后来,睢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再次来到现场,将坑填平,对于阻挠执行的李某行儿子,则拘传至法院批评教育。闻青松向李某行父子释法说理,如果觉得自己家的权益受到侵害,应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找村委会、司法所调解,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学会学法、遵法、用法,不能自作主张,用报复性手段侵害他人权益来维权,看着是“坑”别人,到头来“坑”的是自己。
经过闻青松的劝说,李某行父子认识到错误,当即表示以后有了纠纷一定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不会再做出违反法律的过激行为。
法官告诉记者:在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遇到问题也想不到用法律维权,只按照自己认为对的去做,我行我素,这样的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会让自己做出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