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2008年和丈夫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两女一子,但婚后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感情逐渐破裂,并从2020年开始分居。2023年5月,刘某向睢县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和王某离婚,大女儿和儿子归王某抚养,二女儿归刘某抚养。但判决后,王某一家并没有让刘某将二女儿带走,7月11日,刘某便向睢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王建民当天就联系了王某,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王某同意把二女儿交给刘某抚养。
7月12日下午,王某带着大女儿、二女儿来到法院,和刘某见面后,双方又因琐事产生口角,王建民及时劝阻:“王某,你离婚后已经再婚,以后你抚养三个孩子,精力不够,现在二女儿跟随刘某生活,一方面减轻了你的压力,另一方面孩子也能得到更多的关爱。”
经过王建民的劝说,王某放下激烈的情绪,将二女儿交给刘某。王某和大女儿走后,刘某和二女儿相拥而泣,王建民又善言劝导刘某:“刘某,现在案件了结了,你也应该带着女儿开始新的生活,做人要向前看,不要总是纠结过去的矛盾。”又劝说刘某的二女儿:“孩子,以后你跟着妈妈生活,心里不要有负担,什么时候想见姐姐、弟弟,妈妈不会拦着你。爸妈虽然离婚了,但爸爸、妈妈对你的爱和关心不会减少一分。”
案件执结完毕,刘某和二女儿一起向执行法官王建民表达谢意。刘某说:“感谢法院的快速执行,让女儿这么快回到我身边,我以后一定好好照顾女儿,把女儿培养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