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法官,案子已经判决了,接下来李某、苏某还是不给工钱,我该咋办?”郭某问。
聂松说:“按照程序,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先别急,我这就给李某打电话,跟他沟通一下,尽量让他自觉履行。。”
原来,李某、苏某在外地承包了道路工程,郭某跟随二人在工地上务工,完工后,经结算,李某、苏某应支付郭某27900元工资,当时二人付了21000元,剩余6900元多年来经郭某多次催要,二人均不理睬。2023年5月,郭某便将二人诉至睢县法院。
河堤法庭法官聂松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郭某、李某到庭应诉,苏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后法院判决李某、苏某应支付郭某剩余工资6900元。
判决生效后,当时到庭的李某迟迟没有履行,聂松电话催促他,李某说当时是他和苏某一起承包的工程,只让他自己一个人支付郭某工资不公平,聂松解释说:“正因如此,法院才判决你二人共同支付给郭某工资,苏某我们一直联系不上,你肯定有办法联系上苏某,也希望你多劝解苏某,这些工资本也不多,你二人分摊一下责任,很快就能了结此案。要是再走到强制执行的地步,对你和苏某影响都不好。”
于是李某立刻联系了苏某,讲明案件情况,苏某也觉得为了这些钱影响自己的工作得不偿失,于是在6月6日,李某和苏某将剩余工资6900元如数支付给郭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