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10年的货款,没想到法院仅用1天就帮我追回来了!”多某激动地说。
原来多某一直经营建筑材料生意,2013年,闫某、刘某从多某那里采购一批彩钢制品等材料,共计货款3万元。当时二被告向多某出具了欠条,但后来经多某多次催要,二人都推脱不付。2023年5月,多某便将二人诉至睢县法院。
5月23日上午,承办该案的尚屯法庭法官李中伟立刻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多某表示,如果闫某、刘某能尽快支付拖欠的货款,他不再追索额外的利息。
李中伟忙向闫某、刘某劝说:“你们看,多某也是想尽快解决跟你们的纠纷,所以都不想再索要利息了,你们拖欠了他货款已经长达10年,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对,如果你们再想拖延,那么到了审判执行的地步,你们要支付给多某的也就不止货款了。”
闫某、刘某忙表示愿意还款,同时也向多某表达了歉意。当日下午,二人将3万元货款带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