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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多措并举建设节约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28 15:06:50


    睢县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厉行节约的精神要求,今年以来,睢县法院相继出台多项举措,推进节约型法院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四定五不准”。定地点接待用餐、安排住宿,定标准用餐,定时间用餐,定人数陪餐;工作日午餐不准饮酒,不准超标接待,不准同城接待,不准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二是实行“一停一定一降低” ,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在2010年经费预算中不安排购车经费,暂停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2010年车辆运行支出费用力争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三是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确保2010年会议经费较去年减少5%。

    四是规范公务人员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次,减少不必要的出差,不借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确保2010年差旅费零增长。

    规范用水、电、油、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办公室、审判庭人走电器关;严禁公车私用、警车滥用,确保2010年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六是加大督查力度,从严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当事人和其他单位转嫁、摊派、报销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参加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严禁以旅游费用挤占单位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并严格治理“小金库”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报销,将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办案等“刀刃”性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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