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人民法院河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被告当即履行了欠款。
郭某经营窑厂,一直购买使用李某的煤炭。在2022年6月10日双方经过结算,郭某欠李某煤炭款共计136670元,约定2022年8月30日还清,期限届满后郭某偿还李某10万元,剩下的尾款36670元至今未还,引起纠纷,李某便将郭某诉至睢县法院。
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李飞承办审理此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庭审后,本着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为了不让当事人白跑一趟,李飞决定再试着做做被告的工作。
李飞坚持耐心劝说:“你看之前都还了这么多钱,就剩这几万块钱,庭审也结束了,你还是坚持不还的话,到时候李某再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就要依照法律程序将你列入失信名单了,你要考虑清楚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
“李法官,我同意还给李某下余货款。”在李飞释法明理后,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郭某当场表示,立即筹钱还款。当日晚上,郭某将所欠货款全额转给了李某。
李某收到钱后,对睢县法院审判调解效率表示了高度称赞:“谢谢李庭长帮我把钱这么快就要了过来,咱法院的办事效率太高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